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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心慕佳人


  沉甸甸的金锭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熠熠生辉。


  刑傲天春光满面,昂首阔步,耀眼夺目的大金锭在他脏兮兮的手中反反复复的起落而下。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一个小叫花子如此大摇大摆的炫富,气得周边路人各个踏脚咬牙嘴唇直哆嗦,心生羡慕嫉妒恨,对如今的世道愤愤不平!


  “没想到那位公子出手竟会如此阔绰。”竹千落道。


  “噗!那是!”刑傲天顿时捧腹大笑道,“他竟然还要将那黑汉子的两只大铁锤送给大哥,你当时都没看见那黑汉子的脸刷的一下都绿成油菜花了。”


  这时他的肚子却忽然如打鸣的公鸡咕噜咕噜不停地叫了起来。


  竹千落笑而不语,带着他来到了一家挂满飘逸红绫的恢宏酒楼前,抬头望着其上的黑楠木金丝牌匾,喃喃道:“玉琼楼,如此华美又不失儒雅的名字,想必亦是个风雅之地。”


  一旁的刑傲天心里苦笑道:“老师说的果真不假。”


  门前行人络绎不绝,进去的人很多,出来的却很少。


  只见门旁那位穿着鲜艳露骨的妙龄少女,两指拈着滚着红丝的手绢,朝着竹千落媚声道:“这位公子好生俊俏,进来吃杯酒吧。”


  竹千落微笑着应声而去,刑傲天见状也只好跟着他迈进这所谓的风雅之地。


  刑傲天虽然不会武功,但是却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江湖恩怨情仇事,天下庙堂权势纷争事,他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对于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孩童来说,有如此识海,日后前途不可估量,定成一方人物!


  若是之前未出变故之时,他的未来亦许会是如此。


  刑傲天是第一次见识到如此香艳的画面:百步余的走廊上,两侧站着数十名和门外年龄相仿的女子,每一名都是青丝黛眉,朱唇红裳。她们嘴角带着一抹勾人的笑容,眸中含着一丝魅人的风情,舞弄身姿,怡情万种。


  燥热的空气中,女子们身上的摄魂香气弥散其中,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心中小鹿乱撞。


  来此地之人,出了这朱漆红门摇身一变便是文人骚客、正人君子,若再一脚踏进,眨眼就会变成四肢着地发情的狗。


  因为这玉琼楼中,可有不少被卖来的异域女子,令人稀罕的很,抢手的很。


  不过今日在这众人之中,倒真有两位不贪图美色、只为一顿饱饭之人。


  竹千落和刑傲天进入玉琼楼还未走几步,便被后至的人群冲进了大厅内,在众人的簇拥下,动弹不得。


  今日玉琼楼的美娇娘们皆不候客,客人们也没有那份闲心选牌子。


  因为今日,名震南北、叱咤天下的第一花魁将会现身在这玉琼楼,并从在场的茫茫人海中挑选一位幸运儿,和他共饮良酒,抚琴奏舞一宵。


  据说这位神秘花魁可是人间不可多得的尤物,她飘忽不定,就算你财大气粗,在秦国境内的所有青楼都挥金如土,怕是也得不到她的春芳赏识,能够有机会见得上她一面。


  若是今日能三生有幸和她饮上一杯美酒,纵使被抽筋剥皮、割肉削骨,那也死而无憾,那也死的风流!


  正当竹千落好奇为何人人都面带喜悦和**之情时,未被封闭的玉琼楼天顶突然洒落下了无数香气四溢的红色和粉色花瓣,让人一时眼花缭乱,迷了心智。


  清脆的银铃悦耳声响起,一位身着淡红色轻纱的女子从楼梯缓缓而下,裸露出的肌肤胜过白雪,乌黑的长发倾泻在背后,一双丹凤双眸虽没有红尘女子特有的风情脉脉,但却明如一泓清水。


  她的额间点着一颗鲜艳的红痣,朱唇若点樱,标准的美人瓜子脸,娥眉淡淡微蹙,透着一股不易近人,只能远远而观的冷美感。


  此副惊容,说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也不为过。


  她的脚下也未着鞋物,脚踝上各系着一根红绳银铃,并且两脚曲线柔美,没有一丁点儿瑕疵,若捧在手里,仿佛都怕它会化掉。


  花魁一出,众人如见了仙女下凡一般着了魔的扯着喉咙高声齐呼。


  现场更加的沸腾,空气更加的燥热,那些原本勾人心魄站在走廊上婀娜多姿的女子更加的黯然失色。


  花魁将纤细的手指轻轻放于唇间,声音如空谷幽兰般酥软人心道:“你们喜欢奴家吗?”


  此话一出,如春雷般炸裂,一匹匹留着口水的野狼将身上财物全部掏出,纷纷丢入空中,黄金白银、玉扳金簪从天漫下。


  对他们来说,显露财富才会赢得美人的芳心。


  刑傲天手中那锭原本惹人垂涎的金锭,在此刻黄金大雨面前,显得那么沧海一粟、一文不值。


  为夺妃子一笑,前西周君王都不惜烽火戏诸侯。


  如今为夺得这位花魁莞尔一笑,对他们来说,别说钱财,命都可以!


  然而这位倾国倾城的花魁,见到此状,明眸中却只是多了几许失望和落寞。


  正当她欲要叹息之时,一只白皙无暇的手臂拿着一枚玉佩缓缓举了起来,而他的主人用温柔的声音道:“我喜欢你。”


  当刑傲天看到那枚高高举起的玉佩时,他身体一怔,心里惊叹道:“这不是龙凤灼寒佩吗?!”


  千古奇书《撰天录》中记载,龙凤灼寒佩乃一对龙凤佩,佩于其身,夏日灼炎亦心神气爽,冬日寒酷亦暖入心房。


  此玉佩天下只有一对,且诞于同一时辰出生的男女婴嘴中,所以被称为奇物。


  据说齐王的姐姐凤仪公主,出生时口中便含着凤佩,但是后来突然莫名失踪,到现在齐国的一支军队还在满天下的寻找她,只不过一丝蛛丝马迹都没有,就好像人间蒸发一般。


  看竹千落手中那枚玉佩上雕琢着的展翅镂空凤凰,十有八九就是失踪已久的凤仪公主所佩那枚。


  且不说此佩为何会在竹千落手中,单论其价值就足以买下十座平阳城。


  花魁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倾城笑容道:“公子觉得配的上奴家吗?”


  谁知竹千落却道:“我不知道。”


  花魁一愣,继续笑道:“公子真是有趣,不知是否有空去奴家闺中喝一杯?”


  众人的目光如冷箭一般齐嗖嗖的射向竹千落,似乎在告诫他,若是敢答应,非要将他撕碎不可!


  但是竹千落丝毫不在意,微笑着用剑鞘拍开阻挡他的人群,拉着刑傲天走上了楼梯。


  花魁见缩在白衣男子身后的小叫花子,嫣然道:“难道公子要带着家仆与奴家喝酒?”


  竹千落道:“他是我朋友,只不过日夜兼程,舟车劳顿而已。”


  花魁道:“既然如此,来人,带这位风尘仆仆的小公子去歇息歇息。”


  话完,一位妖艳的美女子挤过人群,迈上楼梯,娇笑着拉着涨红脸的刑傲天上了二楼一间房中。


  “公子,随奴家来。”花魁道。


  众人悻悻见花魁和白衣男子离去,也只好收起了自己心中的那份侥幸,捡起地上的财物,笑着脸重新奔向了自己的老相好寻求安慰。


  闺中床头一尊藏经色古铜宣德炉内燃着醒神的天国之香龙涎香,一侧的雕螭案几上竖着一把被丝绸半掩的琵琶。


  绝世花魁和竹千落对视而坐在中心精饰酒桌旁,桌上置着一翡翠玉壶,两盏玉杯,几样颜色鲜美的菜肴。


  “公子。”


  花魁纤细的手指轻轻提起玉壶,然后一手轻抬衣袖,身子微微上前,为竹千落桌前那盏玉杯中斟满了酒。


  竹千落嗅了一下鼻子,笑道:“好香!这是什么酒?”


  花魁居然露出一丝苦笑道:“世人都叫它万不金换的美人酒,但它却不过是一壶在酒肆只值三十钱的普通梅子酒罢了。”


  竹千落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微闭双眸,回味道:“美人酒也罢,梅子酒也罢,只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纵使桌上是糠咽野菜,那也是一顿美味佳肴。”


  花魁不禁一笑,数不过来的风流文豪对她说过如此情话,甚至他们都要比白衣男子流露的更为感天泣地。


  可是到头来这些人也不过是贪恋她的容貌和身体而已。


  他们胸口中那颗盛满权力和**之心里,根本就已没了海誓山盟和地久天长的位置。


  花魁又为竹千落斟了一杯,道:“公子怎么称呼?”


  竹千落微笑道:“留情。”


  花魁笑道:“处处留情的留情?”


  竹千落道:“字没错,但含义不同,在下的是手下留情的留情。”


  花魁瞥了一眼桌上的长剑,继续道:“莫非公子是个江湖人?”


  竹千落摸了摸下巴,做出思考状,过了片刻,才道:“算是吧,不过在下不为争夺名利,只为游历天下,一睹河山。”


  花魁盯着他清澈的双眸看了许久,缓缓道:“公子如此潇洒,想必也是一位到处捏花惹草、移情别恋之人。”


  竹千落一愣,口中的饭菜还未来得及咽下,便鼓起腮急忙摆手,含糊不清地喊道:“我可不是这样的人!”


  花魁见他如此激动,行为举止又如此荒唐可笑,全没君子风范,顿时失声笑道:“公子莫要激动,先喝杯酒,奴家只是开个玩笑罢了。”


  只见竹千落将腰间的凤佩解下放于花魁桌前,然后昂头一饮杯中酒,道:“这是我的定情信物。”


  花魁一愣,大为惊讶道:“公子要娶奴家?”


  “嗯。”竹千落点点头肯定道。


  花魁看了一眼桌上的玉佩道:“公子可知他人为了见奴家一面,都牵着装满金银和宝珠的马车前来,就算如此,他们也没有勇气要将奴家娶回家中,莫不成公子只凭这枚玉佩就想要带走奴家?”


  竹千落眼神黯淡道:“我身上只有三件东西值钱。剑,佩,命,方才我已将其一给了姑娘,若姑娘不嫌弃,剩下二物,在下也愿一并送上。”


  花魁看他神情坚定、郑重其事,也不由的蹙起了娥眉,约摸一盏茶的功夫,她的朱唇才缓缓张开,欲要给出答案。


  可正当这时,一直精神抖擞的竹千落却忽然砰的一声趴在了酒桌上,玉杯也被这猛然一震,倒翻在桌,值万金的佳酿也尽数洒落。


  花魁见状先是一愣,随即起身走到竹千落身旁,脉脉望着他,然后俯身轻抚他的脸颊,柔声道:“幸亏公子不胜酒力,否则奴家还真有些为难。”


  说完,花魁款款走出房间,关门之际,她又情不自禁地瞧了一眼趴在桌子上醉倒的男子。


  刚刚那一瞬间,这位对男人铁石心肠的绝代佳人,居然对屋内那名率性天真的白衣男子,产生了一丝丝的情愫!


  竹千落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早上。他从床上坐起,耷拉着脑袋,一只手使劲拍着自己的后脑勺。


  他的脑袋现在疼的要命,胃里更如翻江倒海一般,暗潮涌动。


  他从未沾过酒,昨天是第一次。


  他扫视了一圈,昨日那位与他喝酒的风华女子已无了踪影,屋内更是被打扫的一尘不染,美酒佳肴也已撤去,取而代之占据在桌的是长剑留情。


  也许他未注意到,那把被丝绸半掩的琵琶也已不在了屋内。


  竹千落捂着脑袋缓缓下床,这时他猛然想起那位与他一同来的懂得甚多的小弟弟。


  他大步走到酒桌前,握起留情,欲要出门寻他,这时他忽然发现剑下竟压着一截被撕下的淡红色轻纱。


  轻纱上写着几个俊秀的字:有缘七月七在此相聚。


  他将轻纱揣进怀里,虽还不知那名女子的姓名,但玉佩她已拿走,又留下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或许再见面时他们就会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互坦心声。


  月下定情大树下,她弹琴,他舞剑,然后终成眷属,生一堆的可爱的小孩子,最好是男孩,因为他可以教他们练剑。


  想到这,他不禁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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