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
“有人在么?”一声轻柔好听的声音,却很是焦急地敲打着大门。
我站在屋内,那突然响起的敲门声,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院子里有人走了过来,看着那微微佝偻的背,我便知是鬼老。他总会带着和蔼的笑容,这让人感到十分的亲近。
“欢迎来到‘子勿语’,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呢?”
鬼老拉开了古老的木制推门,说着不下百遍,我也早已经听烦了的开场白。
这里是“子勿语”,一家日式老店,不过里面却摆设着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家具,说是古怪,但又恰如其分。
进来的是名女客人,美丽的容颜和性感的身段都能轻易的勾起男人心底最深处的欲望。
穿着修身的米黄色风衣,一双高跟的长靴显得格外高挑。
我感觉,我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位客人,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她表情有些古怪,看似无奈又好似在苦笑。说话吞吞吐吐,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半响才对鬼老说了句:“对不起,老先生,打扰你了,我十分的抱歉。”说罢转身就要离去。
鬼老一眼便看透了客人的心思,叫住了她说:“我想,这里会有你需要的东西。”
这位女客人很是吃惊地看着鬼老,寻思了会儿,便跟着鬼老走了过来。
我看着鬼老从货架上拿下了一台相机,放在我的面前。我想,是真的有客人上门了。
这里,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寻到,只有“符合要求”的客人才能进来,但也不是每个客人都能够带走商品。
“止影,接下来的就交给你了。”鬼老笑的对我说道。
我看了眼那台相机,只好放下了手中的小说,开始履行我的职责。我叫林止影,是“子勿语”的掌柜,也就是个记账的。
至于在这里工作了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因为我活了太久,久到对着流逝的时间,已经麻木。
很多人希望得到我现在所拥有的,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不老不死的后果。
对着亮光,隐隐间我看见相机似乎弥漫着一丝黑烟。
我翻出一本早已泛黄的账本,蘸好笔,打开红泥。
“在这账本上写下你的名字和带走的东西,最后印上手印就可以了……”
可能惊异我为何给她的是毛笔,这位女客人明显一愣。
她问我要付多少钱,我只是平淡的告诉她,还不到时候。
她愣了一会儿,但还是照我说的,留下了落款。
看着账本上的落款,黎馨雨,是一个很文雅的名字。
即使用得是毛笔,字写的也很是清秀,我的嘴角不经上扬。
“既然签好了,那么这相机现在就属于你了,祝你一路走好……”
鬼老的声音这时候传来,叮嘱她,这相机不能照人!听得出,很严肃。
我没有动,只是用手向门口一送,黎馨雨也没有多话,只是会意应了我声,带着相机离开了……
鬼老摸了摸本就没多少的胡子,向我调笑,说我越来越有掌柜了样子。
我看着柜台旁那面古朴的镜子,镜子里的我很平凡,漆黑的头发已快留至肩部,不齐的刘海遮住左眼,使一只右瞳格外诡异……
不知为何心生麻木,已经做了那么久,能不像么?
“不敢,只不过是个管帐的‘先生’罢了。”
说到这,我不经瞟了眼那只抱着枕头,舒适的窝在沙发上的“懒猫”。
她是子慕,和我一样,是这“子勿语”的房客。当然,这里的房客不只我俩,不过其他的以后介绍吧。
子慕慵懒的直起腰,脸上带着些许春情,可在我眼中却是无比的欠扁。
子慕喜欢无聊调侃我几句,所以我没说什么,不然她可有话题了。
我收拾手中着笔墨和红泥,动作要快点了,我也要去上班了。
等我收拾好一切,看了看墙边的古董摆钟,已经是晚上7点了。
取了外衣,我就要出门,我除了是“子勿语”的掌柜,还是一家酒吧的老板,一家叫做“别离”的酒吧。
子慕看我要出去,叫我玩得happy点。但这可是工作,不是玩。
我没有去理会躺在沙发上的子慕,披上了外衣,接着在木门上轻轻的敲了三下。
“屋语,送我去‘别离’。”我说。
屋语是一只黑猫,它有一种可以通过门为媒介,去到任何的地方的能力。
“喵?⊙ω⊙”
房子中发出了一声奇怪的声音,就连门上的留言板也出现了可爱的表情。
我拉开了木门走了出去,耳后还隐约听到子慕抱怨我对屋语的态度。
离开了“子勿语”,我出现在喧闹的路流之中,看来这次送我的地方比较远,因为我出现在“别离”的对面。
平时屋语会直接送我到换衣间里,看来它是真的有点生气。
冬季的夜来的总是异常的快,霓虹的彩灯过早将夜照亮。马路的对面就是我所开的酒吧——别离,虽然不是很大,可简单明了的设计搭上这幽蓝的霓虹,透明的玻璃反射着酒吧外的街道,让人渴望融入这只洪流中,却又只能观望。
在这家酒吧中,所有东西都是由玻璃、水晶、琉璃、哪怕是钻石,这些透光的材料组成;我喜欢纯粹的东西,无数的镜面将霓虹映得更加梦幻、神秘……
我来到酒吧门前,“别离”的门是反锁的,外面没有锁,更何况是钥匙。
我自然的将手穿过在别人眼中觉得坚硬的玻璃,夜幕的呼应使得无人注意到其中的怪异。
“咖嚓……”
这是门开了声音。
打开灯,看着墙上的钟7:05,真是麻烦,还有十分钟她就要来上班了。
我换好一身小燕尾服,这时,一位卷发的姑娘走进了酒吧,漂染的金发像极了洋娃娃。
“老板,为什么每次你都比我早到!”
她趴在吧台上看着我,双手撑着脑袋,撅起的嘴十分的可爱。
“那是你来的晚,7点钟上班,可你每次都7点15才到……”我毫不留情的戳穿了她的借口。
她叫胡蝶,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是这家酒吧现在唯一的服务员,可似乎除了端盘子之外,大多的活都是身为老板的我来做。
不过,还好人长的漂亮,倒是给“别离”带来了不少客人。我没有点破,虽然我不是为了赚钱而开的“别离”,可多个人没事陪我聊聊天也不是什么坏事。
只是有时她真的很麻烦。
我一手擦拭着透明的高脚杯,一面叫她去换衣服。看着她拖拉的样子,难道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来晚了?我有些不悦。
“老是摆张死人脸,真是一点都不可爱。”她说着也不管我越来越难看的脸色,才缓缓向更衣室走去。
天寒了。
我放下酒杯,推开了幽蓝的玻璃门。
看着凉夜里慢慢席卷的雪花,六棱的冰晶,满天的飞雪如凋零的落樱。
一片雪花落在我的手心,不太暖和的手刚好融化雪的温度,冬季可能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了吧。因为洁白的纯粹总是那么的美,即使等上一年,当看到这素裹银装的城市时,这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更何况早已经历漫长岁月的我。
记得曾经我也问过一个人,问她为什么喜欢冬天,而她告诉我,因为每当冬天来临时,也就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
可惜,我却不会因为这个理由而爱上冬季,因为我从不期待团聚,比起这个,我更期待雪融化后,一片新绿的春天。
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杯子上白皙的手是胡蝶的。
“你买的咖啡?”我惊讶的问道,浓郁的香味,是那家老店,不过我记得那可是离这好几个路口。
淡淡的红晕漫上了她的脸颊,说我有的喝还那么啰嗦。
我只好尴尬的苦笑。
悠悠的歌声,不知从哪儿响起,也不知道从何时响起,但并不让人讨厌……
看胡蝶开心的笑了,似乎很喜欢这歌。
我告诉她这歌叫子夜谣,但没告诉她的是,这个是我起的名字。
因为在歌唱这首子夜谣的,不是人。虽然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
我说歌只要好听,就已经足够了,可蝴蝶说歌词也是有意义的,我没有和她争辩下去。
但蝴蝶还是瞪了我一眼,似乎怪我将好好的气氛弄得烟消云散,说罢便进“别离”忙活去了。
而我,看着她映在玻璃上的身影只能深深地叹了口气。
人生有时不如一支歌,就像是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即使每天仰望的是同一片天空,可是,相交的直线是不会有第二个焦点。
探出扁平的酒壶,喝了口酒,驱走身上的寒意,浓烈朗姆酒化成了暖流,而且口感甜润、芬芳馥郁,是我最喜欢的几种酒之一,看来说到咖啡还是酒更适合我。
门外的雪已越下越大,抚去了肩上覆盖上的雪花。
正准备推门进去的我,眼角余光间却看见一个人,那个人……不就是刚刚离开“子勿语”的黎馨雨吗?
她在街道间疯狂的奔跑着,时而停下,仿佛寻找着什么。而我却毫不迟疑的走进了“别离”,因为现在的我被她看见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而麻烦的事我向来是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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