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d
无论什么故事,都有完结的时候,不管它多么久远。
既然照片才是媒介,那为什么相机会不可思议的力量?
这时,俊美的少年已经走进的“子勿语”,长发及腰,银白的颜色像月光一般皎洁、哀伤。
我看着回来的乌泣,想起第一次遇见他时候。
还他以为是个女孩子,可以想象,就乌泣这样的相貌,出一趟门,走到哪都是焦点,嘴角轻笑。“你不是应该去回收商品么?”
乌泣拿出部新的数码相机,说那部相机已经没用了。
“就算没有用了,你买部新的又有什么用?”我奇怪的问道。
乌泣没有回答,直接是对那张老照片拍了一张。
“这不就有了一部新的相机么?“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相片上,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消失了。
鬼老似乎看出我的疑惑,给我解释,有些东西是不会随着时间而被遗忘,相反,它们被无尽的沉淀。
尤其是恨,时间只会让它加深,直到这张照片无法承载那股恨意,而相机就是最好载体。
一切都解开了,为什么会每个死去的人都用着不同的相机,为什么这相机这种诡异的能力;为什么临走前鬼老要说那句提示。
乌泣明明知道一切,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说答案要自己找寻才会有乐趣!
也是,我不在意那一点时间。
人常说,人生是否改变,在于你是否能抓住机会,是否选择正确。
但这很可笑,人无时无刻不在选择,并不是你单单能看见的才叫选择。
未来就像一棵树,从树干开始成长发芽。
选择就像那分叉的树枝一样;有的人地位低下,贫穷,像那照不到阳光的树叶;而有的人位高权重,不可一世,就像那枝头最高的枝叶。
你会成为哪片叶子,就在于你选择了哪一条道路,同样的,不管结果如何,都要自己承受。
“子勿语”的架子上又有了一件新的商品,不知道他的主人何时来到。
每一样商品,结果如何,都在于如何使用。
至于为什么那么多人得到悲惨的下场,我想这就是“子勿语”存在的原因吧。
人的欲望本身就是一种可怕的执念,而对贪吃的饕餮而言,欲望不过是美味的佳肴……
夜幕降临,我遇到了意外的客人,黎馨雨应该去“子勿语”而不是来这。
她似乎很惊讶我能看见她,可我更好奇她为什么会来到“别离”。
黎馨雨明显已经知道自己死了。
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黎馨雨死于车祸,也就是非命,但我没有感到恨意,只有一潭死般的平静。
她手上拿着一封褶皱的信,优雅的坐在吧台上,说醒来之后就发现这个城市一个人都没有,到处没有灯光。
直到发现这里有亮光,才过来看看了,没想到是这家“别离”酒吧。
看来她是自己来到这里的,难道又是命运的安排?
这时候的黎馨雨依然美丽,和生前一样,不过全身都弥漫着一股紫色的烟雾。
我淡淡的说道:“你没有去‘子勿语’,反而来到这,看来这是注定的。”
突然她的脸色变得狰狞起来,问我那是一部什么样的相机。
黎馨雨没有遵守鬼老的警告,我看着她,看来她就是我一直等待的鬼侍。
讲述了相机的故事,还有我遇到的孩子。
“子勿语”是满足别人愿望的地方,如果遵守了鬼老的话,就会得到想要的,相反,就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黎馨雨一愣,脸色也缓和起来,说自己已经死了,也是她的报应。
问我想不想听一下她的故事,我当然乐意。
下面就用她的话来陈述。
我是个记者,从小很艰苦,是副台长一路提拔我上来。
或许在电视里看上去很光鲜亮丽,但也有很多烦恼。
人总是会慢慢厌倦一些东西,即使美丽也是一样,有新人就开始换了目标。
没有好的新闻,这样的双层压力下,我很迷茫。所以才会走进你们那家奇怪的店。
开始我没有在意那相机,更没有在意那老人的话,毕竟现在人,大多都喜欢眼见为实,不信那些诡异的东西。
买来相机之后,照了我一张附近的街景,但那张很斑驳,就把它点着,丢在烟灰缸里,换了底片。
而第二天,那个地方发生火灾,可我还没有发觉,以为不过是意外。
我在意的只是又没有拿到新闻,那段时间我很低落,但我的助手却一直鼓励我。
就是带我来这里喝酒的男人,是我的摄影师,叫张明,长的很平凡,但是副台的侄子,我也就看在副台的面子上和他搭档。
他一直很喜欢我,可我对他却没有想法,毕竟和我心中的标准差距太多。
可在一次醉酒后,我们发生了关系,张明说会付起责任,向我表白,说想要娶我。
起初我很绝望,男人都是说的必唱好,几人得到了你,又何会珍惜。
但在接下来的日子中,他用行动证明他的心,我没有想过有一个男人会为我做这么多。
慢慢的发现,张明也有着许多优点,说话风趣幽默,虽然没有英俊的相貌,但是却有体贴和细心。
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和张明产生了误会。
我有个哥哥,叫做顾曦,虽然不是亲哥,但我们从小长大,感情很好。
顾曦调到阇峰工作,我去接他,在之前我遇到了一对父子,我为他们拍了一张照片。
在照片里我看到了可怕的一幕,而这一幕很快在我眼前上演,那时候我明白了老人的话,可惜已经晚了。
顾曦安慰我的时候,应该被张明看到了,以为我有别的男人。所以和朋友说,不过是想玩玩我罢了。
我听到了这话,气疯了,失去了理智,把用这相机照过他的相片撕的粉碎,而张明也真的死了。
那时候的我感到了快感,是复仇的快感,但直到副台把张明的遗物交给我,我才知道,一切都不过是误会。
原来张明以前的确是一个花花公子,但遇到我后,他改变了。
想要我过得更好,就用多年的积蓄为我买了房子,把他一直想告诉我的话,写在了一份信中,准备在我生日那天交给我。
可惜,永远都没有机会了……
听完黎馨雨的故事,我点燃了一支烟,告诉她死亡并不是终点,我不也是一个死人。
当然,她也可以去冥府,走过三途川,重新开始。不过留在这里,或许能找寻你存在的意义。
我问过她是这么死的,她只说也是因为这部相机,不过是她罪有应得。
我吐出口中的烟,笑着说道:“这里是阴阳店,是人鬼汇集的地方,我刚好差一个鬼侍,不如留下来帮我如何?”
伸出右手,她身上的紫雾都聚集在我手中,变成了一枚古老的铜币,看来这次的费用就由我交给乌泣吧。
人死七天,也就是俗称的“头七”,黎馨雨回去看望自己的父母。
回首间我又听到了这首哀伤的“子夜谣”。
常常感到似乎有人在街边歌唱,但我从来没有找到是谁歌唱。而这个名字却是我起的,子夜谣,子夜的歌谣。
“子勿语”依旧冷清,过完年也没有什么变化。
黎馨雨留在了“别离”,阳时有胡蝶,阴时则是黎馨雨,阴阳格局终于完善了。
日子过得也很平静,雪过之后就是春天了,胡蝶虽然放假了,但依然回来上班。她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所以现在很多时间都是和我在“别离”度过。
黎馨雨看完的她的父母,虽然感伤,但对过去的留念已经斩断,因为她已经死了,人和鬼已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鬼呆在人的身边会缩短人的寿命,这也是为什么黎馨雨会留下的的原因,除了冥府,她已经无处可去,留下来至少不会成为孤魂野鬼。我把黎馨雨付的钱交给了乌泣,乌泣直接用手把铜币碾碎,变回了一团紫色烟雾,被烏泣一口吞了。
可能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乌泣吃了着这团紫烟后,似乎长大了一些……
冬季就这样过去了,然而我感觉不到那刺骨的寒冷,或许对我而言,最寒冷的是那三途川的风,最凄美的是那成片的彼岸花海。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如何从三途川回来的了,我只记得有一个人在等我,却忘了她是谁,或许这就是我留在这世上的原因。这幅身躯也给我足够等待的时间,总有一天我会想起。
蓝色的“别离”,我似乎不管看多久都没有厌倦,有时候多一些变化也没什么坏事。
吧台上多得一样东西,是一个很小的熏炉,只有巴掌大小。是我好不容易从左须那敲诈来的,白天也是黎馨雨呆的地方。
没想到左须的好东西还真是不少,就这个熏炉应该是个古器,上下两层,可以自然启合。上半部分的做工精细美观,螺纹状雕刻,像燃烧的业火,烧尽因果;又像一座峰峦叠嶂的仙山,自下而上,整个山脉错落有致,加上中央的尖顶,浮雕着轮回六道。
表面雕刻着许多细小的经文,熏炉上有四个小洞,当炉腹内焚烧香料时,烟气便从镂空的“山中”飘逸而出,雾气缭绕,给人以置身仙境的感觉。
它下半部分为盏形托,底为平底,釉面为米黄色釉,不施化妆土,施釉均匀,釉面有不少细小开片。盖、炉吻合,浑然一体。这是黎馨雨平时居住的地方,对于鬼魂而言,这个小小熏炉之中,犹如天地一般辽阔。
“老板,你晚上点了什么?有一种很奇怪的香味。”胡蝶嗅了嗅衣服问我。
我说不过是一些提神的安神香而已,对身体比较好。
胡蝶却是调笑我什么时候这么会享受了?
我曲指,弹了下她的额头,叫她别胡闹,干活去。
和这个小丫头在一起,还真是很有趣,现在多了个黎馨雨,不知会不会更有意思?
我放下了笔,合起笔记,一边的胡蝶好奇的看着我。
“老板,你老是写来写去,在写什么呢?”
“一个有趣的故事罢了……”我笑着说道。
听我自己一说,似乎勾起了她的兴趣,“能给我看看么?”
“会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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