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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岚烟最后都没有胆子把醒酒汤拿进去,不如说是典型的落荒而逃了,连拖鞋落在郑毅的房间也不管了,一个人逃跑似的回到自己屋,上床盖被子一气呵成。

  直到手机有微信提示音,岚烟才把头从被窝里探出来,用爪子扒拉了一下,点开。

  果然是隔壁屋那个害她现在那么尴尬的罪魁祸首。

  郑毅:你跑哪儿呢?火都不关?烧了房子算谁的?

  郑毅:人呢?拖鞋不要了?

  岚烟立刻打字:不要了!

  郑毅:干吗你?突然发疯?

  岚烟咬着手指不知道怎么回。

  难道直接说:兄dei你酒后失态差点把我轻薄了个彻彻底底?

  还是:老哥我只是想帮你脱个衣服但是却遭到了你的反抗?

  玛德,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尴尬的事情?

  岚烟把脸贴在枕头里,仿佛这样就可以降低一下脸上的热度似的。

  然而制造尴尬的人根本没打算放过她——

  郑毅:别闹,回来,你忍心看我喝醉了还得自己照顾自己?

  岚烟:我真的很忍心。

  岚烟:你看你现在不是挺清醒的吗?

  郑毅:我是拼着最后一口气跟你在这儿打字,你再不过来你将会永远失去你爹。

  郑毅:我数三,倒数完你还不过来你还会失去你的拖鞋,忘了告诉你这玩意儿80块一双。

  郑毅:我是真的难受,不骗你。

  郑毅:过来,陪我说会儿话。

  岚烟在床上纠结地头发都要掉光了。

  可是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他今晚状态是真的不好。以前不是没有见过他应酬回来的样子,他一向是个自制的人,很少会在生意场合把自己灌醉,不然她今晚也不会一时心软去照顾他......

  没想到一照顾就照顾出大事儿了。

  郑毅躺在床上,手机丢在一边,屏幕是黑着的,意味着隔壁那位已经迟迟没有回复。

  又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坐了起来,刚决定顶着难受去隔壁屋把那个被自己吓坏了的小河豚捞回来的时候——房门被悄咪咪打开了一条缝儿,某只小河豚胸前抱着一只大kitty猫玩偶,赤着脚慢慢地钻进来,在男人的注视下,再小心翼翼上了床,就在床尾,kitty猫往腿上一放,盘腿坐好。

  因为kitty猫太大,挡住了她的下巴和鼻子,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大大的,贼似的转了转,最后落在他身上。

  “聊吧,你想聊啥?”

  河豚的声音嗡嗡的,像是有点不甘似的。

  郑毅才回过神来,看着她那蠢蠢的样子,半晌,皱着的眉宇一下子完全舒展开来。

  他笑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式意义上的聊天。

  半醉半醒的郑毅好像什么都愿意说,但又好像什么都只说一半,例如问他为什么今天晚上喝地那么醉,他就只淡淡地回答:“因为有不待见的人。”

  岚烟便接着问:“谁啊?”

  问完只见他懒懒一个抬眼,说:“我爷爷。”说完他抽了一口烟,烟雾从他唇边吐出来的时候有一瞬间挡住了他的表情,他就又补充了一句,“还有很多人。”

  “有时候看到他们那副虚伪的嘴脸,就很想把眼圈吐在他们脸上,但是只能忍住,忍不住也得忍。不过我也不会一直忍下去。”

  岚烟抱着kitty猫,眨眨眼问:“什么意思?”

  郑毅笑了一声:“因为我还年轻。”他扯过她拿来盖脚的被子盖在自己身上,被她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我有的是时间往高处爬,那群老东西没力气,爬不起来的。当初我爸……”

  话还没说完,他顿住,岚烟听故事听到一半,疑惑地看着他。

  然后就看到他面容比刚才更淡,才开始继续说。

  这个故事拉得越长,岚烟仿佛越能清晰看到年幼时候的他。

  郑毅的父母其实和李政那一对有点像,大约是以前他们那个年代,总流行这样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吧,不过郑毅的母亲是比程韵文要幸运的,郑家的大公子,才华横溢,却又喜欢任性妄为,爱上一个女人就是一辈子,可谓是当时京城热门话题之一,那时大家都说,郑家就出这样的痴情种。

  可事实上痴情种只有郑毅的父亲而已。

  他为她任性得抛下家族的重担,远走他乡生下一个孩子,可是郑毅的母亲身体并不好,娘胎里带出来的病,从小就得靠针药维持,生下一个孩子已经奄奄一息,可是她坚持生下了他。

  因为是男孩,郑毅的爷爷把他带回了家,而他的父亲,自此之后独自一人出了国,周游世界,就是不回家来。

  真的很任性。岚烟听到一半也忍不住心里吐槽。儿子才屁点大,他也能忍心说不要就不要。

  可是主人公却并没有这样类似委屈的感觉。

  作为“忤逆家族的人生下来的孩子”,郑毅的童年过得不算好,不过是和家里那些孩子相比起来不算好。二伯接手家业,公司蒸蒸日上,比他老爸在时管理公司的时候还要好。大伙儿都不待见郑毅,觉得他是在外面出生的,和在大院里一起出世的孩子不同。所以郑毅从小也不轻易待见别人,由此可见力总是相互的,人的脾性就是从小养成,看郑毅现在的性格,就是和以前脱不了干系。

  大院里的其他孩子,上最名贵的初中高中,回家有专属的家庭教师,一路被当成精英培养;而郑毅只有很多钱,爷爷似乎不想管他,只给他很多很多钱让他自生自灭,于是他便成了真正的没爹教没娘养的孩子,偌大的房子里,除了一个定期上来做饭打扫卫生的阿姨,就只剩一个他。

  所以郑毅小时候就是一个问题学生,他惹事、打架,后来还认识了顾庭他们几个,愈发无法无天,酒吧网咖哪哪都是他们的身影。这让家里的大人们更加确定——这就是个扶不上墙的孩子,就连之前时不时会关注他的二伯,后来也不再注意他了。

  郑毅没有跟她说为什么即便这样他考进A大的成绩却是全省第一,岚烟也没有问。

  他总有他自己的道理。

  就像很久以前他在车上对她说——他说他最讨厌输。一个讨厌输的人,肯定不会任由自己堕入不可挽回的局面里,因为那样毫无胜算,还十分得蠢。

  后来,也许是因为他一鸣惊人的高考成绩让爷爷注意到他,也有可能是因为在同辈中,郑家的几个孩子最后都显示出了资质平庸的现象,总之,郑家老爷子开始密切关注他,甚至还有意让他接触公司的事情,后来被郑毅以“谈恋爱没时间”这种蹩脚的借口为由给推脱了。

  哦值得一说,当时郑毅顾着“谈恋爱”的对象就是向茜。向家也是高干家庭,这事情郑老爷子随便问问就知道,之后他也没说什么,当作默许了。

  可能那时候他老人家还觉得,这娃跟他爹不一样,还懂得门当户对这道理,还是挺值得欣慰的。

  所以又是这么四年功夫,郑毅和顾庭他们几个,以谈恋爱为遮掩,其实私底下接项目,搞投资,扩人脉,在这丰富而美好的大学四年里,一点都没浪费时间,凭借着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渐渐闯出了属于他们的一处天地。顾庭他们三个能一毕业就把公司开起来并且能这么成功,很大部分原因,就是郑毅,和他们三个在大学里努力的成果。

  所以郑老爷子彻底坐不住了。

  郑毅是他最用心培养的大儿子的亲生儿子,虽然母亲不怎么样,但终归是他郑东亭的亲嫡孙子。或许是老人家这份盼许太强烈,让当时管理郑氏的郑葵终于觉察到自己位置的动摇,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走了,离开了这个看起来是他在做主实则是被这个老人掌控着的家族公司,留下一个只剩半个空壳的郑氏。

  郑老爷子让他接管郑氏的那一天,就是岚烟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天。

  那一天天高气爽,春已去,夏将临。

  故事讲完了。

  岚烟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郑毅手里的烟已经点起了第三根,此刻也燃了一半。岚烟爬过去把烟抽出来,捻灭在床头的烟灰缸里。

  从岚烟开始动作的时候郑毅就一直看着她,他的面容在昏暗的黄色台灯下明明灭灭,看不真切,只有那双眼,能在黑暗中被清晰辨认出来。

  岚烟看着那样的眼神,又不可控制得想起那一天在双子楼的那片空地上,她曾经问过他想要什么。

  可是这一瞬间,她发现这个答案都不重要了。

  他已经把他的过去摊在了她的面前,他也已经把自己厌恶的情绪,给她看。

  她忽然止不住地这么想,他想要什么,她都想陪着他,看着他得到。

  因为他身边可以陪着他的人,实在太少了。

  若是可以,她想成为那其中之一,也愿意成为那其中之一。

  他的手近在咫尺,就搭在他的膝盖上,岚烟一把捉住,紧紧握了握,忽然说:“鲁迅老先生说:走上人生的旅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

  郑毅:“那不是鲁迅老先生说的,这句话来自《与幼小者》,原作者是一个日本作家叫有岛五郎,鲁迅只是翻译。”

  岚烟面无表情:“…………”

  郑毅反握住她的手,软软的一团,捏起来很舒服。

  “不过我明白你要说什么。”郑毅低声轻笑,“所以我说我耗得起,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岚烟丝毫没有在意自己的手被捏住,她看着他,目光里都是认真,语气坚定无比:“我会陪着你!”

  “哦?”

  郑毅忽然轻笑,没正经地挑起一边眉:“那我现在要睡觉了,你呢?”

  岚烟愣了愣,下一秒,默默把手缩回来。

  然后才发现自己的手正像个肉球一样被某人攥在掌心里揉啊揉揉啊揉。

  强装镇定地扔下一句“你赶紧睡别整天琢磨一些骚操作”,就又和一小时前一样想要逃之夭夭,却被郑毅无奈地喊住。她背对着他红着脸穿上拖鞋,才抱着自己的kitty猫窜出门去,一下子就没影儿了。

  回到房间,岚烟坐上床,把自己缩成一团。

  她把脸埋在双膝,怔怔地想事情。

  她想,她好像完了。

  一个人,会一日复一日地为另一个人妥协,会想每天跟他拌嘴吵架甚至已经成了本能,也会想陪伴他,照顾他,支持他,会心疼他。这样的感情,俗话是怎么称呼的来着?

  是不是叫心动来着?

  还是......喜欢?

  喜欢??????!!!!!!!!!!!

  岚烟尖叫一声,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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