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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那天夜晚岚烟整个人沉浸在“啊啊啊啊啊我好像不小心答应了什么”和“我居然一声不响连跟家里人都没有说起过就这么答应了真的好吗啊啊啊啊不管了反正都已经答应了”的情绪中度过,和郑毅一晚上的冷静沉默不同,岚烟是一整晚都在飘......直到回家,洗完澡躺在床上,男人安静地抱着她什么也没做,才让岚烟稍稍反应过来。

  他是被自己猝不及防一波反套路吓傻了吗?

  明明自打开荤之后就天天晚上都要的,今晚怎么那么安静?

  兴许是她的眼神存在感太强,此刻内心其实也是一团乱的男人略微低下头,撞见她询问的模样,才诚实地开口道:“在给自己加分。”

  岚烟刚开始不懂他在说什么,等这句话在脑子里转了一圈,才懂了。

  为什么什么都不做?因为要乖乖的为自己加分,这样到时候她就少了一个拒绝的机会......

  这个男人真的被自己吓傻了吧?

  岚烟无语地抱住他的腰,感觉到对方在她这个动作之后像一只大型犬一样在自己头顶闻来闻去,像是满腔思绪无处发泄只能用这个方式排解......生怕自己给他刺激出了什么毛病,她红着脸低声哼哼:“你这样像个变态……”

  男人轻拱她的动作顿时停了下来。

  然后用那双幽暗无比的双眼凝视她,询问:“你在暗示我什么?”

  岚烟“呸”了一声红着脸推开他:“并没有!”

  这是什么七绕八弯的理解能力?

  然而郑毅认真的看着她,似乎在思量这句话是真话还是她害羞说的客气话,然后他十分诚恳地说:“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啊。”下一秒长手一捞把她捞回来,把唇凑到她耳边时声音里已经带了些笑意,“或者用手?用嘴也行……这几天你说了算啊,我一定好好听话。”

  然而话音刚落,就被岚烟低骂一句“凑流氓”,然后对方又嫩又白的手像是急忙要阻拦他说出更多黄暴的话一样捂住他的嘴巴。

  最后这天晚上真的什么都没做,这也是岚烟在开荤之后第一次真正的“困”睡过去而不是被屮累睡过去......临睡之前,岚烟都还记得那个抱着自己的男人唇角那咧开的弧度,好像嘴角一挂上就不准备放下来似的。

  第二天两人都起了大早,昨晚难得两人都没有折腾,所以一早起来岚烟就没有那种骨头酥软动都不愿动的后遗症……心情颇好的两人洗漱完毕后下酒店餐厅吃了一个美式早餐,然后郑毅开车带着她去玩儿。

  这里郑毅熟,所以一切都是他做主,岚烟也乐得自在,就在副驾驶看着窗外景色,来这里那么多天都只去了比赛场地附近转悠过,还没好好地看下外国的街道是怎么样的。

  郑毅带着她去了时代广场。

  这个只在网络或者杂志上看到的地方,等真正踏进,才能切身体会到那种摩登城市的高级繁华感,既有老年代百老汇的感觉,又有新时代建筑夹杂,岚烟一来到就看的目不转睛。

  只有他们两个人时候的郑毅,不穿西装,只穿着一身简洁t恤和长裤,随性而自由,他高挑的身板出现在一众游客间,拉着岚烟的手走着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二十四孝好男朋友,而不是那个高高在上,在商场上翻手为云的郑总。

  虽然他平日里没有给人什么玩乐的印象,但是到了真正约会的时候,岚烟才发现并不是这样,男人就像天生对“玩”这一方面十分在行,拉着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完全没有一点不自在,带她去看街头表演也是轻车熟路。

  这个男人真是越了解越让人着迷,好像这世界上除了做饭就没有他不擅长的东西。

  这时候刚好经过一个滑板表演,一群肤色各异的少年在一片空地上花式玩单板,其中一个吆喝的男孩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鸭舌帽倒扣着显得少年感十足,他此时正流畅地驾驭滑板在外围转圈,给围观的情侣们送上一支鲜艳的玫瑰。

  此时周围大多是外国男女,因此他们这一对就比较显眼了,那个男孩滑滑板来到他们跟前也是眼前一亮,玫瑰花递给岚烟,然后用蹩脚的中文说:“情、侣?right?”

  岚烟笑眯眯地收下玫瑰花,然后身边的男人双手插兜,低声用英语回答:“ is my fiancee。(谢谢,她是我的未婚妻。)”

  那个少年没想到他的英语听上去会那么标准,顿时哈哈大笑,然后又从篮子里多拿了一朵玫瑰花送给岚烟:“Oh!  and! (祝你们夫妻幸福快乐!)”

  岚烟听到郑毅说fiancee的时候已经微红着脸,耀眼的阳光下,她白皙的脸颊像是桃子一样可口,闻言她接过第二支玫瑰,笑着说了一句“”。

  等那个少年踩着滑板离去,岚烟捧着手里两支玫瑰,瞥了旁边那人一眼。

  “看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郑毅脸色不改拿过她手里的玫瑰,仔细看了一下,说,“忽然想起以前叶恺文艺中二病时期说过一句话,说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一生中大概都会遇到两支玫瑰。不过我俩比较幸运,少了选择这个阶段,因为我们注定都是彼此的朱砂痣和明月光了。”

  岚烟把自己手里的玫瑰花塞到他手里,说:“没有们,谢谢。”

  “?”郑毅看着她,“我不是你的初恋?”

  岚烟面无表情:“按照红白玫瑰的说法就不是,我第一个暗恋的男生是我初一时候的班长,一米八,学霸,当时整个班的女生都喜欢他,但他却没有和任何一个女生交往,一直纯纯洁洁守身如玉。”

  郑毅闻言,站正了点,说:“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初中时候的我。”

  “你跟我说过你初中的时候简直就是坏孩子,而我当时喜欢安静的美男子。”岚烟理直气壮地说,“所以啊,你才不是我的白玫瑰好不好,你顶多就是我拍死在心口的蚊子血……哎呀你干吗?”

  刚才她话还没说完男人已经俯下身咬住她下唇,惩罚性地厮磨了一下。

  等他直起腰,看着恼羞成怒瞪着他的某人,才悠悠说:“那又怎么样?最后娶你的还不是我,蚊子血才没有白月光那么不切实际。”

  之后大概是某人被“白月光”刺激到了,两人逛着逛着,不知不觉间岚烟就被他带到了一家大型商场的珠宝专柜。看着男人认真看戒指款式的脸,岚烟张了张嘴,最后也什么都没说,索性托着下巴也随着他一起看了起来。

  “这个啊这个!有小花的我喜欢!”

  “这款式浮夸地我要打人……你别逼逼,一边儿呆着。”

  男人挥挥手让她去隔壁项链那边玩儿,眼睛看都不看她,岚烟气鼓鼓地把头凑过去,指了指自己,说:“讲道理难道不是我戴?谁戴谁挑啊?”

  郑毅侧过头,像是施舍般把目光挪到她脸上,说:“哪个男人求婚的时候拿女朋友选的戒指去的?都是男人自己选的好不好?”

  “可那都是为了惊喜啊,现在又不算是惊喜……你厉害别带上我啊!”

  “还不是因为你一直在我耳边叨叨叨什么白月光,本来款式都已经挑好了就等送过来,现在买一个让你先戴着省的你唧唧歪歪,给你套个订婚戒指你就不用惦记什么白月光朱砂痣了,你什么都没有,只有你心口的蚊子血。”

  “咦?”岚烟闻言眼睛一亮,“你不早说!那还挑什么啊?浪费钱。”

  “老子有钱。”郑毅说完之后就跟服务员指了指柜子里一个款式简单的戒指,对方拿出来之后郑毅拿起来,岚烟一看,嘟囔着:“这戒指好简单啊我对你的审美表示深刻怀疑……”

  “名家设计谢谢。而且你看到没有,这钻大的足以闪瞎你那双把我看成蚊子血的狗眼。”郑毅边说边不容拒绝的套上她的中指,因为本来就是女戒而且不是戴无名指所以欧洲人偏大的尺寸戴到中指基本能算是刚刚好,戴好之后郑毅拿着她的手挑剔地看了几眼,说,“就这个吧,六月十五给你一个更好看的。”

  虽然他一脸嫌弃但是这戒指刚才岚烟看了一下也是整整六位数的。

  岚烟“嘿嘿嘿”地看着戒指,说:“这也是你的加分套路吗?”

  “是啊,那你加不加?”男人漫不经心地说道,可是双眼却距离极近地凝视她。

  岚烟看着他眼神有点不明所以,后来......加不加?嫁不嫁?岚烟红着脸把手抽回来,对着灯光照了照,才说:“不告诉你!就这个了!去结账吧!”

  郑毅深深地看着她不说话,直到后者恼羞成怒转过头怒瞪他说“去不去啊!”才悠悠转过身,留下一句“母夜叉”后,掏出卡递给一直在旁边笑看的经理。

  大概也是头一次看到来选戒指还一直在拌嘴的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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