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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同居


  二十一岁,宫遥第一次搬进一个男人的家。

  门口那块生锈的门牌号:荐安路57号。像一块烙铁,烙进心里,即使很多年后远在海外,璃海物是人非,一切都变得模糊的时候,也只有这块牌子,记忆犹新。

  院里比之前添了几分色彩。靠墙摆放了一排盆栽薰衣草,树下新添了个双人吊篮藤椅,白色的,铺着红色印花的垫子,藤椅四周还饶了一圈小彩灯,一直缠绕到树上。

  向铮跟在她后面上楼,推开卧室门,将行李箱推进去。

  宫遥站在门口张望,屋里换了新床单,桌上放了些少女心的小摆件,钢琴旁边,立着一个崭新的画架。她又向隔壁裂开的门缝里瞟了一眼,陈设老式简单。记得前几次来,那扇门都是关闭的。

  向铮注意到她的目光,解释道:“那间是我奶奶以前住的,现在我住,你住我屋。”

  “费心了。”她轻轻回应。

  “你跟我有什么好客气的。”

  “你睡觉打呼么?”宫遥听话的不客气。

  “没人跟我反应过这个问题。”他逗她:“要不然晚上你留意一下。”

  宫遥立刻飞了一个白眼过去,也不再拘谨,气势又重回上峰,宣布几条规律:“你进我屋要敲门。”

  “好。”

  “卫生间我先用。”

  “好。”

  “我洗澡的时候你不能偷看。”

  向铮低头一笑,简直一句废话,心中所想还未说出口,听她又补充一句:“你洗澡的时候,我看不看,根据我当天的心情,待定。”

  抬头,见她得逞的目光中微微含笑。

  “还有。”宫遥乘胜追击:“晚上睡觉我要锁门,省得被你吃了。”

  向铮皱眉问:“我是不是也应该锁门?”

  “不准!”

  “那万一你把我吃了……”

  “太瘦了。”宫遥声音一挑,目光从他身上:“把你养肥一点,再考虑吃不吃的问题。”

  “你养我?”向铮觉得好笑:“怎么养?给我做饭?”

  “我不会做饭!”宫遥立刻回绝,稍加思索,退了一步:“家务的话,倒是可以跟你分工合作。”

  “不用,不就是收拾屋子么,一直也是我自己干,你踏实住你的。”向铮轻轻揉了下她的头发,又笑道:“想怎么住怎么住,你不喜欢的事,我绝对不会冒犯。饭我做,我隔天晚上去一趟月色,走之前我会把饭做好。”顿了顿又补充:“这一带治安很好,如果晚上一个人害怕,可以叫陶梓墨过来住。”

  宫遥微笑。

  “你……”话出口,却未想语言枯竭,最后草草结尾:“挺好的。”

  “正人君子、温柔、体贴、绅士、有魅力。”向铮笑着拥她入怀:“你随便挑哪个形容我都行。”

  宫遥嗤之以鼻的哼了一声道:“五个字。”

  “嗯?”

  她伸出五根手指头,挨个合上数着:“不许不要脸。”

  向铮哭笑不得:“夸我的词想不出来,骂我的词倒是信手拈来。”他声音温柔起来:“放心,我继续努力。”

  宫遥赖在他怀里,好久都不想抽出身来。

  下午,向铮打电话给尹掣天,谎称自己嗓子发炎,请了两天假,这样一来,他们便拥有了为数不多的可以整日泡在一起的五天时间。

  夏天的早晨,太阳很早出来,阳光透过窗帘折射在被子上,一片暖意,宫遥翻了个身,便睡意全无。

  在向铮家生活的第一天,房门关着,她穿了件过臀的睡裙,露出笔直白皙的双腿,小心贴近墙壁,能清楚的听到隔壁房间里,他换衣服和打电脑的声音。

  宫遥蹑手蹑脚的经过隔壁裂开的一道缝隙,悄悄下楼,餐桌上已经准备好了各种早点,用来盛食物的碟子还是温热的,还放了一个新的星巴克大马克杯,宫遥用它接了半杯温水一口气喝下。

  向铮站在楼梯上看着她完成这一切,然后他轻声一咳,吓了她一跳。

  宫遥看着他脸上带着恶作剧成功般的笑容走下楼来,忍不住走过去挠他痒,两个人就在这小小的客厅中你追我躲,嬉戏打闹,他忽然转身,她便不小心撞到他身上,然后他顺势将她揽进怀里。

  宫遥还是决定拉着向铮出门逛一逛。

  时值仲夏,商业步行街洒满阳光,人来人往少了许多,小商铺生意惨淡,门可罗雀。

  宫遥找了一家人气很高的冰品店,点了一大份软绵绵的芒果冰,然而吃完后,从冷气十足的冰品出来,立刻又是一股热气扑鼻,阳光就像一条盘旋在头顶的毒蛇,吞云吐雾。

  向铮将遮阳伞偏向宫遥,自己则大半个身子暴露在炎炎烈日下。

  宫遥在一间宠物店门前驻足,橱窗里整齐码放了若干个兔笼,有垂耳,也有狮子兔,颜色各异。

  她看着一只纯白色的小家伙,毛茸茸的身体像一只线球,两只爪紧紧揪着根草,吃几口,眼睛就滴溜溜的盯着她看一会儿。老板久未逢客,热情万分的开门,迎他们进去,口沫横飞的介绍起来。

  宫遥懒得听他,手指伸进笼子,逗着一个白色的小绒球流连忘返,向铮见她喜欢,立刻付钱买下,他还买了另外一只棕黄色和白色相间的。

  老板笑眯眯的将两个小家伙放进一只大笼子,不忘称赞:“这两只是我们这里最活泼的,白的是雌兔,棕的是雄兔,刚好凑成一对。”

  宫遥只觉得好笑,又不指望生育繁殖,凑不凑成一对有何关系。

  向铮却觉得刚刚好。

  两人提早回去,小家伙在二楼阳台安家,宫遥给它们取名为伊丽莎白和拿破仑,纯白色的雌兔叫伊丽莎白,头上有棕色毛的雄兔叫拿破仑。

  向铮问她:“一个是英国女王,一个是法国皇帝,你就不怕它们打起来?”

  她看着紧紧相依,享用美食的两只小兔子,说:“不会,在一起就是一辈子。”

  向铮摸了摸拿破仑的小脑袋,他说:“拿破仑,保护好你身边的女王。”

  拿破仑似懂非懂的看看他,然后继续大口大口的吃苜蓿草。也许拿破仑和伊丽莎白的世界,只要有苜蓿草就是快乐的,它们要求简单,所以容易满足。

  “其实苜蓿草还有一个名字,你肯定想不到。”向铮忽然研究起那干巴巴的东西。

  那种看起来毫无生机的暗绿色的草,宫遥以为它本来就只是兔子眼中不可辜负的美食。

  “三叶草。”他说:“大概十万株三叶草中会有一株是四叶草,所以也叫幸运草。”

  向铮手里拿着一片苜蓿草,忽然问她:“要不你也许个愿。”

  宫遥并不当真。

  “当画家,开画展,赚很多钱,然后周游世界。”

  宫遥随口说得天花乱坠。

  他却当真似的在她额头上一吻:“都能实现。”

  她只当他在哄自己开心,将苜蓿草拿到伊丽莎白嘴边,看着它狼吞虎咽的吃下去,好像永远也吃不饱的样子。

  向铮站在身后看着她,语气有些失落的抱怨:“可是小姑娘,你的愿望里没有我。”

  宫遥微笑,愿望是个说出来就不灵的玩意儿,没必要拿向铮去冒那个险,但心里早已经笃定,他们的爱情终会像星星之火,从萌芽的那一刻就注定要燃烧整个生命,即便化为灰烬,也会刻骨铭心。

  太阳西下,向铮在厨房里切菜,阳光折射在他脸上,金灿灿的。她张开双臂,从身后将他环住。

  他侧了脸问她:“是不是饿了?”

  “我帮你。”语气不容拒绝。

  他转身,宠溺的看着她,一手揽住她纤细的腰,另一只手轻轻的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

  厨房中于是传来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的声音,还有伴随着水花四溅的笑声,寻常百姓家的生活让宫遥着迷,她贪恋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淡。

  那几日的生活悠闲惬意。每天当宫遥自然醒来时,向铮总是已经把早餐摆在桌上,有时是他自己做的,有时是他骑车去两站地远的地方买来的。

  屋外晴时烈日当空,阴时翻云覆雨,不能出去逛街时,她便让向铮给她弹些宫崎骏的曲子,她坐在窗前,听着琴声,画着他弹琴的样子,享受着恋爱的温度。

  有一次向铮看了她的画,笑着说比沈霄霄给他在酒吧拍的照片好看多了。

  他好死不死的提到沈霄霄,宫遥不动声色,在他清瘦的背上掐起一小块肉,用力一拧,疼得他眉毛眼睛都皱成一团才肯松开。

  向铮也并不生气,反而带着些得意:“你吃醋了。”

  宫遥被他戳中,再次伸出手指。

  向铮委屈说:“疼。”

  雪白的手指落在背上,轻轻揉了揉。

  只有一个晚上,两人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宫遥将头埋在他的臂弯里,喝了些红酒,都稍有醉意,他低头吻她的唇,舌头在她的上颚与舌尖之间来回摩挲,她的身体瞬间被束缚进一个有力的怀抱,他继而吻她的颈弯,轻柔的抚摸她柔软的胸,她纤细的腰和丰满的臀,那舒服的感觉让宫遥欲罢不能,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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