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重新的开始(1)
走出病房的时候,苗菀又连打两个喷嚏。陆时初以为她感冒,苗菀不大在意地摆摆手:“有点花粉过敏,没事。”
“哪有花?”
“喏,刚放阳台上。”
陆时初回头看了眼阳台,再看向她时不经意挑了挑眉,苗菀正经脸地解释:“陆医生,请不要发挥你们理科生贫瘠的想象力了。就算你真的有情敌,要我也不收花啊。钱多实在,我喜欢钱。”
头上又被揉了一把,苗菀“哎”了声,把他手拿下来。
“花是林孟行送的吧?”
“啊,是啊。”停顿稍许,她吸了吸鼻子,哂笑一声,“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向日葵。”
已经过了探视时间,此时走廊里几乎没有什么人。
苗菀抬头,看到安全出口标志亮起的微弱绿光,久违的熟悉感令她回过头。苗菀眨了眨眼,陆时初就明白她想干什么了。
见旁边没有护士,她拉开安全出口的楼梯间门,放轻脚步走进漆黑的楼梯间。陆时初跟在她身后,反手带上门。
新住院大楼的楼梯间,每层都留了很大的玻璃窗,不再是她以前待过,暗得连人都看不到的封闭空间。窗外的灯火依稀照亮这里,她所在楼层将窗外的夜幕一览无余,连片灯火有如城市森林之中的成群萤火虫。
“你知道吗,小时候在乡下,小孩都不允许去花田里玩,怕踩坏那些花就结不了籽。可我小学的时候,有次我妈忽然回来了,那是她走后唯一一次回来。外婆说她要去香港了,肯定是来接我一起走的,我根本不知道香港在哪,可当时真的超级开心,甚至完全忘了以前她对别人说我是捡来的这种话。我就跑去向日葵地里,拔了好多株想送给她……结果等我回到家,她带着留在家里的存折和衣物已经走了。”
“那你呢,不是过敏吗,怎么还摘?”
“也就是那次才知道我花粉过敏啊,脸上身上全起了疹子,整整一个月才好。”
她说这些时,声音里带着笑意,倚在窗户的栏杆上看了窗外一会儿,若有所思后,再次开口。
“我心里其实一直有个疑问。就像今天看到她让陈姿姐带来的花,我在想她到底是从哪知道我喜欢这个花,又为什么要特意送来?可好笑的是,她知道我喜欢向日葵,却不知道我对花粉过敏。就像以前她要我叫她妈妈,要给我买衣服,给我很多钱,可她明明都不会让别人知道我是她女儿。我就不肯叫她,继续穿旧衣服,不接受她的钱,她会气到狠狠扇我耳光……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她到底是真心关心过我,还是除了利用我之外,从来没把我当做一回事。”
感觉到那双手忽然从身后将自己拥抱住。
苗菀舒适地向后整个人靠在他身上,笑嘻嘻说:“干嘛,我可没有要哭啊。”
“有没有发现,你转变了很多?”声音在她耳边,气息吹得耳廓有点痒,“如果在以前,你知道这是林孟行送的东西,想都不想就会扔进垃圾桶。”
“是啊,放以前何止扔垃圾桶,我还会打个电话警告她不要再假惺惺地这么恶心我。但是自从那次带Erna找父母之后,我突然发觉以前自己还挺幼稚的。明明我心里那么想她来关心我,可似乎得到了一点,我还装作特别不屑……你看,我和林孟行就特别像我和那束向日葵,虽然我的身体一直本能在排斥它,可我心里却特别希望能靠近它。”
苗菀说着转过身。
“陆时初,我就是觉得,我应该正视和她的关系了。虽然再过很多年我可能也没法原谅她,但我还是希望她可以离我近一点,哪怕我们彼此适应的过程会漫长很别扭。”
如果此刻楼梯间是灯火通明,她觉得他可以看见自己的脸因为这番话而变得通红,至少这一刻,她自己能感知到,心跳很快,双颊是发烫的。
连手指也不自觉攥成拳。
对于她的决定,陆时初不置可否,只是虚放在她腰间的手继而收紧,苗菀的脸贴在他肩上,攥紧的手也松开,双臂勾着他的脖颈,就像一株刚破土而出的嫩芽,努力想从承载自己的大地中汲取更多的勇气和安慰。
……
忽然一下,安全出口的门被推开。
“哎呀,是值夜班嘛,手机放在抽屉了刚才……哪有宵夜吃啊,你不送就算了,不知道我今天上夜班还怪我不接电话……”
女孩子娇滴滴的通话伴随“啪”地一掌,一层楼梯骤亮,正打电话的小护士撒娇还没撒完,惊叫一声:“啊!怎么还有人!”
半张脸埋在他肩后,只有她一双眼睛明亮地看着站在楼梯最上层的护士,可不就是刚才帮她量血压小护士。
意识到有人,陆时初也很快放开了苗菀。他转过身,苗菀没了遮挡,两人的脸在灯下立即暴露无遗。
陆时初还握着苗菀手腕,对那小护士说:“抱歉,吓到你了。”
“啊,没、没事……”护士卡壳两秒,倒退着往门口走,“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什么也没看见!”
退到门边,小护士拉开门转身就飞快逃了。
“你们医院楼梯间,现在怎么还装灯了啊……”苗菀拧着眉看了他一眼,一想不对,“哎,我们没做什么吧,她看见什么了啊看见!”
他笑,双眼亮得耀人:“你刚不是很看不起我们理科生想象力?”
“……”苗菀抬起手,撞了他胸口一下,随即迈开腿爬上楼,头也不回,“回你的家去吧,烦死了!”
最后陆时初依言,没有留在医院。倒不是因为苗菀真的生气,而是他知道她并不想这个过程变成一件大家眼中不得了的事。
第二天一切都很正常,也井然有序。
早上进行完捐赠前的最后一次常规检查后,苗菀就被带到专门的干细胞收集室。听起来特别严肃的地方,其实就是间普通单人病房,外加放着一整套提取干细胞的医疗器械设备。医生护士准备就绪,见她都没个陪同的家人,不由开起玩笑。
“我还第一次见有人这么淡定来捐干细胞的。”
“还以为今天陆医生会来呢,他待会儿不来看你么?”
“小姑娘真不愧是我院医生家属,思想觉悟高……”
躺下的苗菀认命看了眼天花板,随即主动撸起自己一边袖子,转移话题:“来吧,我都准备好。”
静脉被护士插|入毫不秀气的针头,等器械一上好启动,苗菀就彻底进入了安静如鸡的状态。
采集的志愿者在结束前身体几乎无法有任何活动。
她就这么躺到了中午,护士进来,问她想不想吃点什么。苗菀刚想说自己没胃口,另一个白衣身影忽然走进来。
这个人到来,让她着实有些意外。
庄筠溪脖子上的听诊器还没来得及取下来,她放下手中塑料袋,才有空收好听诊器,又自己拿过凳子,坐到床边:“先不用惊讶我为什么知道。毕竟现在全院可能都知道,陆时初女朋友正在这里进行无私奉献的干细胞捐赠。”
苗菀再次转着眼珠,看了下天花板,无力吐槽。
“没吃饭吧?”庄筠溪看了她一眼,从带来的塑料袋里拿出一个包装上布满了水雾的三明治,“你这样也不能吃别的,将就一下吧。”
苗菀没出声。
怎么说呢,目前这场面特别诡异。
她面前是自己男朋友的前女友,虽然时隔好几年没见过,但回想那时候彼此明枪暗箭互不顺眼的争夺,不免有一种不可说的尴尬。就算先前陆时初也提起过庄筠溪要结婚,大家如今也仅算认识而已,对方突然间这么关照自己,也挺说不上来是怎么回事……
庄筠溪好似没有看出她的疑虑,自顾自剥开包装,将还带着热气的三明治送到她嘴边。
苗菀也没咬。
“怎么,不愿意吃啊,怕我下毒?”庄筠溪好笑地看着她,“这是陆时初让我中午拿过来的,他还在手术,人过不来又怕你挨饿。”
对方话敞亮到这个地步,苗菀也没理由再怀疑,她舔了舔发干的唇,终于咬了一口。
等她用那种脖子以下全身不遂的姿势吃完庄筠溪手里的三明治,庄筠溪把塑胶纸揉着丢进塑料袋,又从里面掏出一个,自己吃起来。
见她还不走,苗菀忍耐半天,终于忍不住问:“你是想和我说什么吗?”
“我倒觉得你看我的眼神,像是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没等苗菀接话,庄筠溪又说,“哦对了,你知道我要结婚了吧?陆时初应该跟你说了我请大家吃饭的事,你们两个说好来的吧?”
关于这件事,苗菀觉得自己心胸还是大度的:“去啊,他没说么?”
“说了,我就是跟你再确认一次。顺便也提醒你一下,安慰我这个手下败将,请你给足一点诚意,没有指甲盖这么厚的红包都不算安慰。”庄筠溪说着,用自己手指比划了一下。
“哇,这么厚?那我塞报纸可以吗?”
苗菀说完,相视的四目在同一时间都盈满了笑意,尴尬的氛围似乎一瞬间就轻松畅快了不少。
“对了,你真的辞职了?”
“不然呢?”庄筠溪不明白她为何这么问,“我和先生两地分隔,不该辞职吗?就算这个医院再好,但我能力也不差,换个地方我不觉得会有什么压力。我更讨厌感情里的不安定因素,女人的通病,你懂吗?”
苗菀点点头。
她们能聊的话题不多,庄筠溪很快将三明治吃了一半,而后突然若有所思,以一种严肃的表情看向苗菀:“其实我是在思考,有件事该不该由我来讲。”
话不过才出个苗头,苗菀就有预感她要说的话必定和陆时初有关。
“原本不想管这个闲事,但看你现在一脸不知情,又觉得提前给你做个心理准备,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听到这种话,苗菀第一反应就是:她该不会是想告诉自己,其实她的婚礼上新郎就是那个姓陆的吧?
她努力动了动几乎已经麻木的手指,那种微微刺痛伴着酥|麻的知觉传遍全身。
“哦,那你说吧。”看看你说完之后我是不是想拔掉抽血的针管跳起来暴打你一顿。
庄筠溪自然没有想到她脑子里有那么多内心戏。她只是字句清晰地告诉苗菀——
“陆时初申请了援非医疗任务,至少要去两年。这件事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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