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重新的开始(2)
苗菀在沉默中,继续等待庄筠溪说接下去的内容。可等了片刻,发现她只是望着自己。
“就这样,没了?”
“‘就这样’是什么意思?你听到这个消息不会觉得有情绪吗?”
“情绪?你是说生气吗?”目光从庄筠溪的脸,转移到挂着干细胞捐献宣传海报的墙上。她沉吟稍许,忽然笑了:“还好吧,因为这就是他会做的事啊。”
“可你知道援非要去的是什么环境吗?那可不是一个只要坐在医院就可以治病救人的地方。你难道就一点都不希望他不要去?”
被咬了一半的三明治搁在桌上无人理睬,庄筠溪言语里,听不出任何挑拨离间的城府。她或许是真心在提醒自己,这个决定不该是陆时初一个人来做出的。
“是,要说私心的话,我也希望他不要去。”
国际新闻她不是没关注过,那些落后于世界发展水平的贫瘠国家有多需要世界的援助,就意味着去到那里的人会有多高的风险。
这种阻止的私心,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有。
“可我更想尊重他的决定。”苗菀微微侧过头,“我一直觉得他是活得特别清楚的人,反倒是我很多时候根本不知道人生的方向在哪。如果没有他一直领着我,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他跟我说过最多的一句鼓励,就是告诉我永远都可以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因为剩下的困难他都会帮我解决掉。因为有他在,我才能去做那些开心的、放肆的、不计后果的事。但反过来,他的理想我本来就帮不上什么忙,如果现在连他想去做的事我都出于私心要阻止,那是不是对他太不公平了?”
“那你不担心……”
“可担心不代表我就能以‘喜欢’的名义要挟他啊。”苗菀打断她,认真地说,“就因为我喜欢他,才相信那是他想要完成、觉得这辈子非做不可的事。我是很希望自己是他人生重要的一部分,可我知道我一定不是他人生的全部。所以这样的事,我没有理由不支持。”
在她说完后,庄筠溪维持着微微惊愕的表情大约有好几秒。
对方注视下,苗菀觉得自己在她眼里好像是个怪胎;可当那种惊诧忽然间变成笑容时,苗菀反倒觉得她面前的这人才真的奇怪……
“苗菀你知道吗,在一件事上我一直很嫉妒
你。”庄筠溪轻声哂笑,“我以前和陆时初在一起四年,最后分手时他跟我说的是,我们其实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彼此。但在这之前,在你们甚至连在一起都算不上的时候,他却跟我说,他太了解你了,比任何一个人都要了解你。”
“什么意思?”苗菀疑惑皱眉。
“我要告诉你的是,其实三年前陆时初已经去过非洲。不过不是医院的援非任务,而是作为无国界医生。”
就在听到“三年前”这几个字,她的心跳就像是倏然被谁摁下了某个预定的开关,狂跳不止……手下意识想握成拳,却因为躺太久,手指麻木到完全使不上力。
“三年前,这个时间觉得很耳熟对吧?”庄筠溪一边说,一边已经站起来,收拾着剩下的食物和塑料袋,“你那时还来医院问过我,他为什么离开。当时有些话不能和你说,不过现在我可以可以告诉你这个答案。”
“因为陆时初说,你知道这件事后一定不会叫他不要去,更不会闹着要求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也要想尽办法时常联络,因为你习惯了独立坚强,可你内心却恰恰相反。与其让你无法选择地日夜煎熬,和他一起面对不知生死的一趟旅程,他觉得,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让你承担这些太过残酷的未知和变数。”
她抬起头,看了苗菀一眼,“在走之前,他拜托我们这些为数不多的知情人都瞒住你。”
一刹那间,苗菀的头顶仿佛是被人猛烈敲砸了一锤子。
这种晕乎乎的、头脑发胀的感觉,像是膨胀到要将头颅都撑破。
怎么可能……
她曾经在心里模拟了无数个他离开的理由,可无论如何,她的想象里,都不曾出现过庄筠溪说的这一种。
“同是女人,我猜得到你心里应该多少会因为三年前他的不告而别耿耿于怀。而我把这些告诉你,是因为我也知道陆时初绝对不会主动跟你讲这些事。”
短短一两分钟,庄筠溪的话将几年来在留她心中的疑惑与郁结都一一打通。
可她需要时间消化。
除了长久的沉默,一时也无法给出其他反应。
庄筠溪并不在意,见她半晌不接话,便在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后,用日常查房的淡然语气说:“好了,他拜托的事我完成了,该说的我也说完了。我还要回病房,不打扰你,走了。”
“庄医生,”慢了半拍的苗菀终于回过神,叫住她,“谢谢你说了这么多。”
庄筠溪原本都快走到门口,却因为这句话回过头,停顿了一下,又折回到床边。
“要不然,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她明媚一笑,低下头,声音贴到苗菀耳边:“相信我这个曾经情敌的直觉。从一开始,你其实就不是‘单恋’。”
在庄筠溪离开后,苗菀望着天花板默数上面的格子,试图让自己平静一下,可没多久思维又不由自主跳回到刚才那些话里。
他喜欢自己……有那么早么?
庄筠溪的话的确让她明了很多遗留疑问,比如为什么他从没有说起过这么长时间自己去了哪、做了些什么;又比如为什么那时他会拒绝自己的表白,却说了一些……听起来又不像是拒绝的话。
在那之前,也还被他拒绝过一次。
只不过第一次告白就不用提了,出院还没几天就因为想见他,抓心挠肺地按捺不住,于是来到医院。
也不管他是不是上班时间,看见他刚从办公室出来,就冲上去拉着他到空无一人的楼梯间。
那下头脑忽然间一热,跟下帖决战般揪着他的袖子,气势汹汹说:我喜欢你。
那时她对“爱情是什么”一窍不通,只觉得喜欢一个人就不应该藏住,要像任何机会一样靠自己的主动才能争取。
陆时初当时愣怔了一下,回过神后点点头,冷静地说:“谢谢你,但我不能接受。其实你如果回去仔细想想,也许会发现对我的这种感觉,可能不是爱情。”
说完,就淡定地推开安全门走出去。
那个时候……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他应该都不可能喜欢自己吧?
就连许佑青那时在听完这个“人生第一次”表白后,是这么说的:“白痴吧你!你以为表个白就能在一起啊?要是这么简单,那个医生怎么可能还会单身!别人除了知道你姓氏名谁得过什么病,对你一无所知好吗,你是纯粹找失败吧?好歹也要培养出他对你的一些好感再表白啊,首先要渗透进他的日常生活,让他熟悉你、了解你,润无细无声那种……”
许佑青仗着当时眼看要把陈续“倒追”到手的经验,在长途电话里全方位给苗菀总结了一下自己这几年来的实战经验。
她觉得自己如被醍醐灌顶。
然后,那些女孩子的小心思,或许因为他的出现恰是碰对了那个开关,在素来缺乏少女心的她脑中开始拼命滋长。
她开始学会了不再莽撞地急于表达心意。
他那么忙,没有时间理自己,她就背着一大堆资料,坐在住院楼下的石凳、或者是食堂与门诊间必经的大树下复习、背法条。只要耐心,总会等到他出现见一面。
给女孩上完家教补习的夜晚,步行到医院前她会先买一份宵夜,哪家店的哪种小吃是招牌美味她已经慢慢摸清,等他晚些下班,就可以拎着的仍有温度食物出现在他面前。
他跟随多年的Littmann听诊器破了膜,不舍换掉,她搜寻整个网络,拜托在国外进修的师兄师姐帮忙,终于越洋邮回那两片来之不易的脆弱的膜片。
他的生日,她没有什么能力送给他更好更贵的礼物,只有努力在兼职的生活费里攒下钱,百般挑选试写,才选出那支对当时的她来说价格不菲的钢笔送给他,因为发现他只喜欢用自己的笔。
苗菀甚至郑重问过他:“你讨厌我吗?我总是找你,让你觉得是一件很烦的事情吗?”
应该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这样直白地,认真地问过他这种话。
那时他没有回避她的目光,只是看着她,很快笑了:“我不讨厌你。”
医院的职工餐厅很小,哄闹又嘈杂。人挤人的长条桌,空气里有挥之不去的饭菜味道,有时后背还会不小心被经过的人碰到,简直没有任何美感和浪漫可言。可就是那样的糟糕的场景,对她来说,那一刻都好像意义非凡。
她放下了手里的筷子,认真看着他的眼睛:“既然你不讨厌我,那继续我喜欢你,行不行?你不是说,我可以去自己想做的、可以任性的事吗?我现在想做这件事,就是这个……我仔细想过,那不是其他的感情,就是喜欢你。”
她说得很小声,因为周围几乎都是白衣制服的他同事,她在努力把自己的声音和存在感降到最低。
然而陆时初听到、并且挺清楚了,看了她一会儿,然后伸过手来,很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头发。
甚至在自己最落魄绝望的那段时期,许多年下来强装的坚强,在他面前显得完全不堪一击。冲动和绝望就像是大到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在蚕食她,可就是在最后一刻,他从边缘将自己一把拉回来……他拥抱着自己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声音却很稳地在说:我还在,你不是什么都没有。
从那天开始,好像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起点。
他对自己好到……连当时庄筠溪都终于憋不住喜怒于色。
她知道庄筠溪以前一直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过,可那时候开始不一样了。
她们在病房走廊最尽头,离医生办公室很远。庄筠溪打开手机,按下录音播放键,把听筒贴到她耳边。
那些内容都是关于自己和陆时初的,不太好听,都是些同事间以玩笑名义传播的闲言碎语。
其实不用庄筠溪录下这些她也隐约感受到,平时医院里一些人当着自己和他的面开的玩笑,但是那些话,不只是玩笑的意味。
录音播完,庄筠溪收回手机,对着自己的时候,向来沉稳知性的形象褪去,凤眸中的眼珠微微一斜,睥睨中含着轻视,还有不顺眼。
“我知道你喜欢他,当然我也是,我不在意你要用什么方式和我竞争。但是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我希望你今后说话做事前先想想清楚,不要再给他带来这种麻烦。他值得你喜欢,只能证明是他很优秀;可如果你不仅平庸还不断给他制造困扰,那只能证明,你在别人眼里更配不上他,明白吗?”
没有人会想在意情敌说了声么。可不知为什么,庄筠溪那天说的这些,她很在意。
从一开始,自己就把这场单恋看做了马拉松。像庄筠溪这样的竞争者一路随行,甚至早就赶超了自己,可是自己除了努力奔跑、拼命奔跑,别的什么都做不了。
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比他更优秀,也追不上他的步伐。
只是……
“平庸的人,就不值得被人喜欢么?”
她这么问他时,他正在看一位病人的病理报告。
“这个世界上没有平庸的人。”他从纸中抬起头,看向她,“所谓‘平庸’,只是世人看待陌生人的眼光,因为不了解,所以误以为平庸。一个人的光芒本来就不必要被所有人都看到,真正喜爱你的人,会自己随着光聚拢到你身边。”
他的眼睛格外亮,黑白分明,净得好像从没有蒙上过任何阴暗与尘埃。
那时她是真想问,我在你眼里,是不是特别的……
可到嘴边的话临到关头还是吞下去,脱口而出的是:“我有没有……给你带来什么麻烦?”
“什么麻烦?”他放下了报告,手撑着头,有了点笑意,“是有人跟你说了什么?”
“不是,就问问……”
“如果有也不用听,只要我没亲口说过这种话。”双手被他忽然握住,他的动作,指引着自己的一双手掌贴到自己耳朵上,“像这样,有些时候你要学会把耳朵关上。”
他的手掌将自己的手包裹在掌心轻而易举,肌肤相贴,那种温度真实得不能再真实。
修长的手指顺着耳廓,指尖在滑入她的头发。
这个动作不知不觉令他们隔得太近,上半身仅仅就是一个桌角的距离。她就那么盯着他,呆滞在当下,眼睛眨了眨。一秒、两秒、三秒……
笑容渐隐后,他目光里却多了一种像被水打湿般的柔软。
忽然间,他微微收紧手掌。
苗菀吓了一跳,却一动未动。连同双手被握在手掌里的,还有那颗已经扑通扑通跳到不行的心。
她觉得……他是喜欢自己的。于是下定决心,再表白。
结果是第二次被拒绝了。在那之后没多久,陆时初这个人就彻底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混蛋。”
苗菀低哼了声,一说完,忽然不记得自己刚才天花板数到多少块。
但不重要。
她现在很开心,非常开心。连骂他混蛋的时候都感觉得到自己嘴角在上翘。
讨厌过、误解过,甚至怀疑过自己的心意是否付对人,可那都是早已逝去的低迷情绪。此时迷雾统统被拨开,她得以窥见的是不曾得知的真相。
被喜爱、被保护、被另一个人如此珍重地对待……这些,是她生命里曾经最渴望又最缺少的一切,却都被同一个人赋予给了自己。那些曾经想来涩苦的记忆,这一刻被灌进甘甜的蜂蜜,重新品尝,都变成了比怦然心动更令人难以忘记的甜蜜味道。
**
采集的最后两个小时,就在这些满脑子现在过去的穿梭里结束了。
回到病房,她的床头柜上多了一个粉色的小巧保温桶。苗菀大致猜到这是谁的手臂,她犹豫着慢慢拧开保温桶盖,揭开的时候,漂浮着金灿灿浓厚油脂的鸡汤伴随热气,冒着鲜美诱人的香气。
没有其他食材多余的提味,朴素原味,很典型简单的农家炖鸡做法。保温桶里的鸡肉不算多,刚刚好是炖鸡里的两个鸡翅中和两个鸡爪。
这两样,都是她从小最爱吃的。
小的时候家里只要炖鸡,她只爱啃这两样,别的都不吃。外婆总是一边念着“吃了鸡翅膀又吃鸡爪,以后长大了哪还记得回来哦”,一边又耐心地最把这两样捞出来,再盛上金黄一碗汤,一家子的人,第一口就让她吃上。
她拿出餐具盒里的勺子,舀起鸡汤,喝了一口。
鸡肉也被炖得酥烂易化,咬下去时,用舌尖轻轻一顶,便能将骨头与肉轻易分离。几根骨头吐到纸巾上,上面的鸡肉吃得干干净净。
喝完那碗惹鸡汤,她的背上都微微冒出一层汗。
桌上的手机不觉间又亮了一次。除了刚进来的新消息,还有两条更早的未读短信变成窗口消息,安静挂在上手机桌面上。
——看到那束花你没扔,我很高兴。
——小小,汤记得喝。
近二十年不曾再听过的的乳名忽然跃入双眼,令她有些不知所措。指甲渐渐陷入手臂,微微的疼痛感才使她冷静下来。她按下锁屏,将手机丢在一边,努力去寻找一些可以分散此刻注意力的东西。
随即,不远处那束黄色,在金色的余晖镀过色泽后越显耀眼,从一片白墙白窗里跳脱出来,挤进她的视线。
苗菀闭上眼睛,躺回床上,右手扯过薄薄的白色棉被,连头一起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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